云南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月6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三次峰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时的重要讲话、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指示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座谈会精神,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主要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之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细胞、融入血脉、落实在行动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绝对权威。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转化谋划明年公安工作的思路,把全省公安工作推上新台阶,为建国七十周年献礼!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和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党中央制定和实施《条例》,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新契机、提供了新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全省公安党建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动各基层党支部广大党员学深悟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支部建设、筑牢长期执政组织基础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切实把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厅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公安厅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厅长助理参加学习,省公安厅领导和部分厅直单位领导围绕学习内容作了重点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