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

29.03.2016  17:47

3月28日上午,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翔主持召开局党组2016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中组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文件的通知》(云组发〔2016〕4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转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文件的通知》(玉组发〔2016〕2号),重温了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会议指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刻总结了党委会工作的一般规律,文章精神历久弥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要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查找和解决党组领导工作中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抓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落实好污染防治工作;要通过学习贯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