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跃跃在滇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李纪恒陪同调研
4月14日,沈跃跃(左二)在晋宁县下方古城村委会调研。
4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在滇开展专题调研。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陪同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参加调研。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基层妇女群体人身和财产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吗?”带着问题和关心,沈跃跃先后前往昆明经济开发区昆船社区、西山区福海街道船房社区、晋宁县昆阳街道下方古城村委会、玉溪红塔区玉兴街道和春和街道等,走访考察社区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与基层公安干警、教师、基层妇联工作人员、普通妇女群众座谈交流,并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沈跃跃对云南近年来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促进妇女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说,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近年来不断完善法规政策,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保障维护妇女各项权益,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在妇女权益保障和妇女事业发展上取得积极成效。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表现。”沈跃跃在调研中指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和一些落后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妇女权益保障仍不平衡,一些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和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等有着负面影响。她强调,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措施,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权利,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二要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立法推进,打击拐卖、强迫组织卖淫、强奸等违法犯罪等领域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在完善立法、惩治犯罪、建立机制、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三要建立完善保护妇女权益工作机制,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调研,促进法律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抓好妇女发展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保障,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妇联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好妇女各项合法权益。
李纪恒在陪同调研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妇联长期以来对云南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沈跃跃副委员长和调研组的要求,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好广大妇女群体的各项合法权益。
沈跃跃还入户看望慰问了“最美家庭”昆明公安局干警王海岗家和晋宁下方古城村村民郭加俊家。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副主任张百如分别陪同调研。副省长高树勋在汇报会上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