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发生2起野生菌中毒事件

18.06.2015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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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疾控中心获悉,随着雨季的到来,我省各地野生菌逐渐上市,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上升。去年我省报告的野生菌中毒事件200起,中毒870人。而今年以来,我省已接到野生菌中毒事件报告2起。疾控中心提醒,食用野生菌要小心。

    据介绍,中毒主要原因为误食有毒菌类、加工环节出现失误以及生长环境污染。

    记者获悉,云南常见的野生菌有250种,但能食用的菌子只有150种左右,如果误食了不能食用的有毒菌类,就会造成中毒。

    另一方面,野生菌加工时必须注意加工过程,不同菌类采用不同的加工方法。如在爆炒菌子时没有充分炒熟,或锅铲沾上了没有炒熟的菌子,食用后就可能发生中毒。

    此外,一些野生菌虽属无毒菌类,但如果其所生长的地方发生污染,或因气候异常、或者地层下含有有毒矿物,误食这种地方生长的菌类后很容易发生中毒。

     疾控中心提醒,吃野生菌应当注意:

    不要采自己不熟悉的菌类;

    采来的野生菌不要全放在一起炒或煮,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

    食用野生菌最好不要过量。如:最常见的“见手青”(又叫红牛肝菌)这类有一定毒性的野生菌,哪怕加工得再好,如果吃得过多,毒素在体内积蓄起来,超过人体的解毒极限,也可引起中毒;

    去市场买菌时,最好买曾经吃过的,不要食用自己不认识的野生菌;

    加工烹调时采用的方法也要得当,首先,不论是哪种菌子,都不要凉拌吃,其次,不论炒还是烧汤,都要炒熟煮透,不要用急火快炒;吃菌时不要喝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

    吃完菌后如感不适,有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治疗,若不能及时就医,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等处理,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经过这些处理后,还要尽快转送医院诊治。(云南网 记者彭锡)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