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公车

08.05.2015  10:58

清明节期间,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对进入市区公墓及其周边农家乐的车辆开展了专项督察,发现少数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日前,昆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6起违规使用公车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关键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昆明泛亚文化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李杰违规公车私用,到金宝山公墓为亲属扫墓。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李杰通报批评问责。

●昆明市五华区道路桥梁管理处张静违规公车私用,到玉案山公墓参加亲属祭奠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张静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处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高燕诫勉谈话问责。

●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海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刘海波违规将公务车辆借给其公司员工李静,到观音山公墓参加亲属祭奠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李静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司工会主席刘海波通报批评问责。

●昆明市政协办公厅陈绍先违规将公务车辆送至非定点修理厂检修,导致店主开着该公务车到玉案山公墓接其亲属。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陈绍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政协文史委主任徐力争诫勉谈话问责。

●东川区人民医院张宏舒违规公车私用,到玉案山公墓接其亲属。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张宏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区人民医院负责人饶迪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五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王海仓违规公车私用,到跑马山殡仪馆参加非公务祭奠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王海仓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工商局监察室副主任祁树明诫勉谈话问责。

记者 李超 采写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