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12.06.2016  03:51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9日早公布了5起乡、村两级换届过程中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问题。

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板桥村委会村民潘元林为了在该村党总支换届选举中获选,出资委托板桥村虎街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徐云、常天勇、张红明和板桥村党总支委员、碧落甸二组组长李树华等四人帮助自己拉票贿选,潘元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徐云、常天勇、张红明、李树华等四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西门社区党总支居民支部书记张永坤在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时,用群发短信的方式点名道姓进行拉票,影响了党内选举的秩序,在社区党员和居民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起龙七社社长段汉书、社员李建平等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私自以起龙七社名义通知该社群众召开股东(社员)大会,向参会的100余名群众发放其带头捏造的关于现任起龙七社党支部书记和妇代组长侵占集体土地等虚假材料,造成极坏影响,段汉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李建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窝伙垤村党总支书记常勒仰等人在组织窝伙垤村三组选民推荐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选民违反委托投票程序、存在代为投票现象后未及时阻止违规代投行为,之后也未及时向乐育镇驻村工作组报告,常勒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派驻窝伙垤村委会换届工作指导组组长、副组长进行了通报批评。

丽江市宁蒗县烂泥箐乡马金子村村民冷伍拉发等人在选举前动员大会中冲击参选村委会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致使动员大会无法进行而中断,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都市时报记者 李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