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7.09.2018  12:55
 

近日,大理州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永平县水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永平县水务局以驻勤补助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68120元,时任永平县水务局局长(现为永平县政协保留正科级干部)赵新义领取3990元。2018年5月,赵新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鹤庆县黄坪镇违规购买发放礼品等问题。2016年2月,鹤庆县黄坪镇在组织镇党代表培训视察活动期间,用党代表活动经费45750元,购买茶具茶杯等纪念品向全镇党代表及相关人员发放。2016年2月,黄坪镇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以工作补助名义发放给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2018年5月,黄坪镇党委原书记(现为鹤庆县财政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高正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2月,黄坪镇镇长李丽宏、党委副书记王世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

3.南涧县宝华镇虎街村党总支委员张旭违规办理客事问题。2018年2月,张旭在虎街村委会大村社家中操办本人70大寿客事,办客13桌,收受红包2700元。2018年7月,张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剑川县沙溪镇东南村党总支书记崔四九、村委会主任施卫勋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3年11月,剑川县沙溪镇东南村委会违规使用公款到临沧、西双版纳等地变相旅游,报销相关费用18800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崔四九、村委会主任施卫勋个人应分别承担1760元。2018年6月,崔四九、施卫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大理市挖色镇大城村委会副主任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宴问题。2018年4月,董建森在大城村新宅办理乔迁客事,办客23桌,收受礼金17200元。挖色镇大城村党总支书记李尚全,在知晓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客事情况下,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董建森违规办客行为劝阻制止不力,也未向挖色镇党委和纪委报告。2018年4月,董建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尚全受到通报问责。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节点也是考点。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对各类“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露头就打,严格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