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动态巡查“四落实”

25.11.2014  12:08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最大限度地杜绝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将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盘龙国土分局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土地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着力抓好“四落实”。
      一是时间落实。盘龙国土分局要求各国土所,结合所属辖区实际情况,根据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对重点区域动态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区域每两周动态巡查不少于一次。各所根据工作安排,不固定巡查时间,但必须保证巡查时间的落实。二是内容落实。各国土所对所属辖区国土资源管理负全面责任,因此在巡查中,不能仅仅注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同时也要加强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还要特别留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三是区域落实。土地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通常采取“散网式”检查的方法,深入到居民(村)小组、深入到已关停采石场和水泥厂、深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深入到地热水、矿泉水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巡查,要求动态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四是要求落实。分局要求各国土所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过程中,要将巡查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每次巡查结束,参加巡查人员都要在市局执法支队所发的动态巡查记录本上签字认可,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来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