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方略

19.07.2016  08:08

  近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为期一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经展开。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各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配合支持督察,确保督察工作圆满顺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云南,环境保护不仅事关我们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更直接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指导工作时指出:“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不动摇,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动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环境保护督察对于全面掌握区域环境管理情况、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发现和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中央将云南列为第一批督察的省份之一,是对云南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诊断,是推动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有力督促和指导,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开门迎检,压实责任,聚焦问题,立行立改,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跨越发展,让生态文明建设在云岭大地硕果满枝。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