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着力推进十一项重点财政改革

09.12.2014  15:29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昆明市财政积极研究,提出了当前着力推进的十一项重点财政改革。

      一是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研究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层次、重点、方式、步骤等,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决算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规范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完善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三公”经费的范围和口径,建立“三公”经费公开长效控制机制;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公开。

      二是改革预算编审体系。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应用,将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严格纳入预算编审流程,通过项目绩效的目标申报审核与目标考核结果应用提升预算项目编制质量;清理取消市级与GDP、财政收支等相关指标挂钩的专项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通过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好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收入预算、其他资金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安排。

      三是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体系。研究分析各项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相互间关系,构建完整的转移支付体系,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县级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县级事务的逐步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配合省级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区域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配合省级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城镇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核心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环节的管理办法;改变重投入轻绩效的现状,使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目标-措施-项目”的部门绩效目标体系,提升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引导作用,增强绩效引导功能;明确绩效管理的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研究财政内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问责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责任落实。

      五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盘活各预算部门单位账户结余结转财政资金;盘活财政国库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账户结余结转资金;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在盘活存量资金的基础上,抓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从机制上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

      六是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结合中期发展规划与资金需求,试编跨年项目三年预算,注重跨年项目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发挥其对年度预算的引导作用,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挥财政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出现超收,超收部分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弥补支出不足,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七是建立中期财政规划制度。在启动财政“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基础上,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实现财政预算的动态平衡,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结合各部门中期发展规划与资金需求,试编跨年项目三年预算,注重跨年项目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发挥其对年度预算的引导作用,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八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借道政府投融资平台举债融资,逐步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其中纯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政府一般债务融资、准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专项债务融资或PPP模式融资;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区分债务类型、分清债务责任,分门别类采取措施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新增债务,通过把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和上级行政、立法机关监督;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明确谁借谁还,坚决防范企业债务推给政府,以增强借债者的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九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研究政府职能,凡属于事务性的管理和服务,原则上都要纳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研究明确两个主体,即政府购买的主体和承接政府购买的主体;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应为适合市场化方案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研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十是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审,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对财政的贡献水平;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体系,根据非税收入和征收单位性质的不同,科学制定相关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非税收入缴交基础数据信息,确保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监管;完善对非税收入的稽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实现责任明确、奖惩有效的管理机制。

十一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作用边界的基础上,财政支出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在上级与市级事权明确的基础上,科学界定市本级与县区级、县区级政府间的事权;根据政府间事权配置,界定政府间支出责任,建立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在保持市级与县级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