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20.10.2014  11:30

为加快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的结合,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昆明市财政在编制预算时明确四方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推动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均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预算编制源头做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建立多层次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机制。各预算部门(单位)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要求,从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绩效指标值三个方面加以明确,部门(单位)分别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两个层次编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明确审核程序。绩效目标审批流程分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均为预算前置阶段审核。

    四是明确目标应用。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对审核预期绩效较低或无绩效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一同批复,并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