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财政所“五强化五预防”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

12.03.2015  16:07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进行教育预防。加大对反腐倡廉的宣教力度,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廉政准则》中的“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作为必学内容,规范财政干部的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实现教育预防腐败。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进行制度预防。针对财政部门中较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点面结合建章立制,以制度约束制止不良现象发生,实现制度预防腐败。

      三是强化重点检查进行事前预防。在镇纪委的支持和配合下,及时开展村级财务、重大建设项目和支农惠农等财政资金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重大事项中的实施,实现事前预防腐败。

      四是强化公众监督进行社会预防。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进行公众监督,通过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及意见箱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公众对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将不廉政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预防腐败。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进行警示预防。在财政反腐倡廉活动中,采用紧贴工作督察、廉政考核、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时时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