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21.05.2015  11:15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出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从2015年4月至2016年底对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7万元,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申请扶持条件的,政府给予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强化信贷税费扶持。凡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管理、登记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强化财政贷免扶补。突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凡已注册的微型企业,可申请办理5万元的两年期贷免扶补财政贴息贷款。

四是强化创业培训服务。主动为微型企业免费提供政策解读、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及风险规避等内容培训,鼓励支持微型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引导微型企业集聚发展。

目前,全县已为250户微型企业发放财政扶持补助资金750万元;发放创业财政贴息贷款7570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36人,助推微型企业创业发展,促进了微型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效发挥了微型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