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财政局三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30.06.2016  14:36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文山市财政局提出三项措施,着力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文山市财政局把作风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党组及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用公款请吃、吃请,不收受红包,不滥发钱物,不公车私用。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对自我和分管科室人员的学习教育,引导大家“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营造“人人廉洁自律”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各位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用财政部党组制定的财政工作人员“十个严禁”和省财政厅党组制定的节日期间“六个一律不准”严格对照检查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从6月6日起,每天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领办公室、人教科和监督检查科相关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纪律监督检查,确保贯彻执行不走样、不缩水,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确保财政干部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扎实高效做好财政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是严查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并实行“一案双查”,只要涉及违规违纪问题,一视同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