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调研方法 以优秀课题成果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本报昆明2月24日电(记者 罗书臻)今天,201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评审验收会在云南昆明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调研重大课题服务审判第一要务、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全国法院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调研方法,积极推进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沈德咏指出,一年多来,各课题组成员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着眼全局、真调实研、注重方法、解放思想、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司法改革重点,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广泛深入倾听基层一线意见建议,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集中攻关,一些调研成果成为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重要资源,也为加强相关领域法律统一实施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实践证明,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沈德咏指出,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加强审判工作和推进自身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路径。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则(试行)》《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课题管理,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努力做到科学选题,做好课题公开招标和中期检查指导,重点抓好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的质量和调研成果的转化,加强评审力量,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课题调研质量再上新台阶。
沈德咏强调,要注重真调实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脚踏实地进行调研。要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把中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运用好。要依据这些政策精神确定课题研究的方向和重点,把上情和下情结合好,确保调研成果符合司法改革的需要,符合审判实践的需要,符合司法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沈德咏要求,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既要注重我国国情,又要遵循司法规律,既要勇于创新,又要贴近司法实践。
要创新调研方法,既要继续用好传统的有效管用的调研座谈、统计分析、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调研方法,又要注重改革创新,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借助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平台,用“大数据”说话,使调研报告更具说服力。课题研究提出的观点要具有客观性、建设性、可操作性,能够充分反映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状态和发展趋势,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沈德咏指出,调研的根本目的在于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调研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调研成果是否实现了有效转化,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对全国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广搭转化平台,创新转化渠道,注重司法调研课题的转化实效。要重视调研课题的应用性、实践性和服务性,努力将调研课题成果转化成为领导的决策参考,转化成为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司法建议,为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承担课题任务的23个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北京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专家学者,部分驻滇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课题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