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两个决议”
15.09.2015 16:45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知指出,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先后作出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两个决议”)。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贯彻落实“两个决议”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了下步工作措施。
通知强调,要统一思想,增强对“两个决议”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个决议”座谈会议精神的重要性,将行政审判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思考谋划,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两个决议”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两个决议”实施。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二要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三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四要重视司法建议。
在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方面:一要针对境外毒品的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二要全面落实登记、戒治、康复、帮教措施,不断加大动态管控力度,确保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要健全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和监管机制,要加大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力度等。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突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等。四要不断提升治理毒品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为强化责任,确保“两个决议”落到实处,通知要求,一是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两个决议”的各项工作要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行政审判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合力。三是凡因工作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工作延误、失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09.20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