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典型环境案件的通报

05.06.2015  18:13

 

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我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主题,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5月31日,全省环保系统共出动2.43万人次,检查企业8000余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0余件,共处罚款600多万元。查处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适用行政拘留、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21件,其中,查封5家企业生产设施,责令6家企业限制生产,责令3家企业停产整治,2起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起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4人被移送行政拘留,对1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累计连续罚款金额9.724万元。

附件:

1.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明细表

2.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情况明细表

3.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

4.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情况明细表

5.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环境处罚案件情况明细表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