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检察院 开门纳谏促司法行为规范

19.05.2015  11:43

      为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充分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公开,5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15西山区检察院与律师事务所检察工作联系座谈会”。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宗继明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通报并征求意见。西山区辖区内的16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座谈,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主任鹿斌提出,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是对司法权行使的有效监督制约,对促进司法人员严格公正、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冤假错案,加强检察监督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当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依法纠正妨碍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他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工作联系,建立情况通报、会商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强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营造法律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云南大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庆龙提出,律师的功能之一是防范法律风险,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也是一样,将事后监督变为全程监督,也具有一定的防范功能。事后监督,具有滞后性,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判决公正,也造成了更大的维权成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环节到诉讼环节进行监督,提前介入监督更能维护公平,更能彰显检察机关的职能。同时,建议检察院对疑难的抗诉案件,建立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讨论和沟通机制,检察院和律师加强交流,可以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实施。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律师查询及阅卷需要提供的材料、律师查询及阅卷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了律师联络点,在方便律师与检察院联络的同时,使案件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程秀伟说,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仅限于个别案件需要监督的时候才进行往来,导致律师们不能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遇到法院不作为或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不知道应向哪里申诉,对一些有必要进行监督的违法行为,没有监督,这不利于诉讼的公平正义。律师事务所是一线的司法实践者,律师具备的专业法律知识,属于维护加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一环,联络点的建立,是对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联系机制的有力探索,有效实现了双方信息的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