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
30.07.2015 11:5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7月29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0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截至今年6月30日,各级法院判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共计24案26人。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法院执行案件平均每年收案5万件左右,经执行法官做工作能主动履行的不足40%,约有3万件执行案件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些被执行人中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社会危害性大。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犯罪行为;二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各级法院判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共计24案26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0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1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1人;以构成其他相关罪名判处4人。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821案836人次。公安机关共向法院反馈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动态信息2153条,紧急出警1216人次,实际控制被执行人463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促进了平安云南和法治云南建设。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依法拓宽限制消费措施范围,坚持宽严相济,加大对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使更多的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0.07.201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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