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获“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22.02.2017  23:41

近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被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命名为"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获得10万元的经费补助,这是继"十二五"期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获得正规化达标单位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

"十三五"期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被确定为全省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为确保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取得成效,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工作,制定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示范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明确细化到部门和个人,做到了各项目标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通过日常督导检查与自查自评结合的方式,从细节入手,在基础着手,反复对照检查,督促提高,不留空档死角,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办案规范、执法质量提高,教育训练加强、民警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台帐资料健全规范的既定目标。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弥勒市林业局 | 作者:王雪波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