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对药品批发企业疫情期间药品质量安全和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供应保障工作,1月31日至2月1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派出6个督查组,对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质量管理和供应配送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3家被检查的企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取消春节放假,及时召回职工,确保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坚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并重,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克服困难,积极拓宽采购渠道,竭力为疫情防控工作和广大群众的日常用药需求做好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了全省药品市场的供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琚健带队参加了检查,检查中对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企业要紧盯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积极拓宽采购渠道,增加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抗病毒类药品、口罩及消毒用品等的采购量;在配送上,优化本公司配送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全省物流资源,确保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及时配送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家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及其所属连锁门店,要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连锁总部要及时对所属连锁门店销售涉及疫情防控的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等物资进行动态跟踪,有计划做好调拨、补货等工作,竭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各家企业要做好本企业员工(包括连锁门店员工)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识的培训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科普、宣传防控基本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为我省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