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督查组在滇督查
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12日至15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第七督查组对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向我省反馈督查意见。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世明率队督查并出席意见反馈会,副省长刘慧晏出席意见反馈会。
在滇期间,督查组分别前往玉溪、红河等州市,实地了解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和部分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情况。
意见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云南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建设;避免职业病突发事件和做好个案处理,确保企业安全、社会稳定和职工健康;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听取反馈意见后,刘慧晏要求我省各有关部门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要强化职业病危害监管,严格准入标准,依法依规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职业病危害督查检查的覆盖面和频次;要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
据了解,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健全防治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目前,规划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到2014年底,我省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人数比2008年下降83.6%,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提前达到了规划指标要求。全省连续多年未发生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记者 季征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