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会召开

28.01.2016  09:37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实习生 黄皓)1月26日上午,2016年大理州“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会在下关召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深入宣传、高效推进;依法依规、规范推行。

会议指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政府、企业、老年人等各方的责任和利益。去年以来,全州各县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的地方已经全面铺开。今后的工作,要厘清责任定位,统筹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一是要坚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责任。要承担兜底责任、履行监管责任、负起引导责任。为“三无”“五保”以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范这部分老年人因险致贫、因险返贫。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按照适度普惠的原则,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范围,或者由各级财政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以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二是要坚持企业社会公益责任的原则。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属商业保险,但也要重视其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应严格控制成本,努力使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保险费用更加合理、保险服务更加优质。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做成“老龄商业保险”产品中的民心工程。三是要坚持老年人自愿参保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投保,要尊重老年人的意愿,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措施,推动承保人数和承保覆盖率的提升。不得强行让老年人投保。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为老年人集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作为一项民生保障项目,我州老年人意外险带有显著的公益性质,2016年取消了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年龄限制,凡在我州生活的5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人群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与保险。

会上,祥云县、云龙县就相关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州民政局、州老龄委、中国人寿大理分公司等部门领导对相关工作作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