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君山开展体育旅游及文体活动须获审批

12.02.2015  11:51

    “景区内经营主体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内开展相关体育旅游及大型文体活动都必须经老君山管理局审核审查,符合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的方可实施和举办,企业和社会组织未经管理局审核擅自申报项目和举办活动将不予批准。”这是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与丽江市体育局正在编制的老君山体育旅游总体规划中所规定的。
      为切实推进老君山景区体育旅游建设,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市体育局正在积极编制老君山体育旅游总体规划。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丽江老君山国家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内进行禁止范围以外建设活动(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要求景区内经营主体在老君山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内开展相关体育旅游及大型文体活动都必须经老君山管理局审核审查,符合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的方可实施和举办,企业和社会组织未经管理局审核擅自申报项目和举办活动不予批准。
      丽江老君山景区面积大、资源分布广、交通便利、通达条件好,独特的丹霞地貌适应开展户外体育项目,近几年来,传统攀岩交流大会、户外运动节等赛事的举办,为景区宣传推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老君山体育旅游取得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未批先建、擅自组织活动等情况,对遗产资源的保护和旅游安全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通过增强监管力度,老君山景区的各项经营活动和体育赛事将进一步规范和有序。(李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