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让局长犯下“七宗罪” 侦查人员顽强工作200多天将其送上法庭
他是一名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70后干部,从政履历十分丰富,先后在工商局、人事局、组织部、县委办、乡镇党委、林业局、住建局等岗位上有过任职经历。他的堕落仅源自于仕途的一点波折和家庭的一点压力;一次受贿,让他坠入深渊,从此不可收拾,犯下“七宗罪”。他就是江川县住建局原局长冯超。
面对疑难复杂的案情,江川县纪委、江川县检察院侦查人员制定了严密的侦查措施,克服重重困难调查取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恢复电子物证,经过200余天夜以继日的顽强工作,成功侦破案件。
2014年12月9日,江川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7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冯超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万元。冯超不服,上诉至玉溪中院。经公开审理,玉溪中院于6月1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收50万后一发不可收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冯超不被‘强制刹车’,无法想象他在江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这个重权职位上,会对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害,又会有多少人被卷入犯罪的漩涡中……”旁听过冯超案庭审的人们如此议论。
冯超案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相关涉案人员达17人之多,1名厅级领导干部、5名处级领导干部受其牵扯落马,是江川县有史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范围最广、涉案金额最大、涉及罪名最多、案情最疑难复杂、取证最困难、追赃最艰辛的腐败窝案、串案,也是目前玉溪社会影响最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
冯超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十年寒窗苦读让他成了令人羡慕的国家工作人员。他对工作十分珍惜,迅速得到提拔重用,仕途一帆风顺。2003年3月,年仅23岁的冯超担任前卫镇镇长,取得了很多骄人成绩,自我优越感及对职位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为了能很快得到提拔,他埋头工作,疏忽了照顾家庭以致出现婚姻危机。
2006年,冯超自信能很快得到提拔重用,至少也能担任镇党委书记,然而却出乎意料地原职不动。家庭变故急需用钱,政治目标的落空,使一向顺风顺水、争强好胜的冯超产生了消极厌世的悲观情绪。在廉与贪、善与恶的博弈中败下阵来的他,第一次提心吊胆地收下了某建筑公司老板送的50万元。潘朵拉的盒子一经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
2008年初,冯超在一次村庄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受到领导青睐,两个月后,他被任命为前卫镇党委书记。面对突如其来的任命,他更加自负、专横,追逐权位的冲动死灰复燃,并与日俱增。
为积累资本,沉迷于追逐权位的冯超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工程建筑商的现金贿赂,共计180余万元。为谋求职位升迁和专项资金拨付的方便,冯超走所谓的上层路线和情感路线,在“只要你敢要、敢收,我就敢给、敢送”的思想主导下,先后向相关领导行贿107余万元。
贪欲蒙蔽了双眼
“冯超案的发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思想堕落、信念滑坡,一味追逐权位,任由‘四风’蔓延侵蚀,贪欲蒙蔽了双眼,最终自毁前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归案后,冯超才如梦初醒,他在悔过书中表示:“我把担任领导看得太重,总觉得要担任领导才显示得出自己的能力,不担任领导就好像一点本事也没有。为了追求这种虚伪,自己变得一点也不真实,总活在别人的世界里,长期下来,必然心态失衡,心态失衡必然产生思想异化,异化的最终结果必然咎由自取、自我毁灭。”
2010年2月,江川县林业局前任局长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冯超临危受命,担任江川县林业局局长。由于发生腐败案件,林业局工作混乱,职工情绪低落,冯超为了尽快结束这种局面,证明自己的能力,决定用经济手段来强化部门管理,用物质来凝聚人心,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恰逢春节,冯超用自己的“积蓄”垫着给全体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并且以后逢节就发,标准越来越高,还组织职工出省考察旅游。在物质利益的刺激下,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高涨,对冯超言听计从,冯超的“威信”也树立了起来。
据调查,冯超发给林业局职工们的福利都是其在林业局局长职位上贪腐的非法所得,并且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自担任林业局局长以来,冯超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虚增人员等内部协同作案的隐蔽犯罪手段,先后29次套取林业局专项资金、公款390余万元,分别由冯超和李某某保管使用,实质就是供冯超个人支配挥霍的“小金库”。林业局这个百姓心中的“清水衙门”变成了冯超的敛财渠道。
冯超在敛财上特别会“找路子”,将部门林业审批权发挥到极致。经林业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其于2010年5月聘请同学、下岗职工刘某注册成立江川县格瑞林业服务公司,非法将林业局营林站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借给该公司,凡需作出林地审批或行政许可的事项均交给该公司做,由公司对外收费,并通过“借壳下蛋”的方式与省级科研单位合作,牟取利益。
格瑞公司的注册资金由林业局套取公款支付,自成立以来没有实际注册业务发生,而假借营林站的林地调查规划设计资质非法收费共计1100余万元,与林业局虚构工程合同等套取林业资金240余万元。至2013年8月,仅3年多时间,冯超就利用该公司积累资金1270余万元,由刘某做账保管,冯超决定资金收支。
身为局长的冯超带头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在其影响下,林业局全体人员均或多或少获得非法利益,且另有3名主要领导涉罪,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塌方式”腐败效应,严重败坏了县林业局的风气,影响了林业局员工及干部的健康发展,严重侵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
奢靡享乐致加速腐化
用经济手段在林业局树立了“威信”后,冯超构建了一个言听计从的小圈子,也为自己开辟了一条财源畅通的财路。这一切让冯超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在感觉政治前途无望时,他开始疯狂追求奢靡享乐的生活,完全忘记了党纪国法,忘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宗旨和身为林业局、住建局局长的职责。殊不知,他也在走上一条通往毁灭之路,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和无尽的悔恨。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2010年2月至2013年8月间,冯超利用职务便利,自己或安排原办公室主任李某某等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县林业局专项资金、公款390余万元;利用格瑞公司套取县林业局专项资金、公款240余万元,并利用该公司向房地产、工矿企业、个人等非法收取各种林地调查规划编制费等1100余万元,扣税后格瑞公司共计收入1270余万元。其中,冯超个人贪污266万元,伙同刘某贪污830余万元,伙同李某某贪污82余万元,伙同张某某贪污2.4万元,挪用15万元借给朋友进行营利活动,私分国有资产38余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这些非法获取的利益,大部分都被冯超挥霍了。冯超在其悔过书中表示:“2011年下半年,我因无聊结识了一些狐朋狗友,他们嗜赌成性、挥金如土,过着萎靡的生活……我突然感觉以前失去了许多,开始不断亲近他们,和他们开始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我们出入高级娱乐场所,四处游山玩水,到后来,我开始和他们一起赌博……我开始敛财,毫不犹豫地收下了别人送的好处费100万元。钱不够输,我开始盯向公司的资金,从2013年8月至9月,我先后7次从公司提出现金200余万元,用于吃喝嫖赌,直到发案为止。期间,为了面子,我还用公司的资金110余万元购买了两辆宝马轿车供自己使用。为了挽回一点点损失,我还授意公司负责人以公司名义购买150余万元房屋3套,以期升值销售。”
自2010年至案发,冯超就用159万元购买海景房三套,用158万元购买宝马等豪车3辆,用73余万元带家属及下属外出旅游17次,用30余万元多次进入高级娱乐场所消费,购买奢侈品等。2013年8月,冯超在调离林业局前,隐瞒格瑞公司真实收入638余万元,并将200万元非法占有,剩余的安排刘某分散转存。
玩火自焚终落法网
如果说冯超掩盖罪行的行为只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为更是赤裸裸的目无法纪,公然挑战法律威严。2012年初,冯超发现县内一重大招商引资房地产项目有100余亩林地没有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已涉嫌犯罪。
冯超身为林业执法人员,在收受房地产商100余万元贿赂后,奔波于各机关部门协调关系,妄图遮掩违法行为,并且以罚代刑,仅对其中9亩被非法占用的林地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致使120余亩林地被非法占用,群众频频举报,社会影响恶劣。
玩火必自焚。缺乏法治思维的冯超对法律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使其在犯罪道路上刹不住车,最终驶入犯罪的深渊,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