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创新管理方式 稳定非遗传承人队伍

09.11.2016  20:02

    为进一步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稳定非遗传承人队伍,云南省罗平县创新管理方式,与非遗传承人签订年度工作协议,明确了非遗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一些非遗项目传承断代的现实困境,11月2日,罗平县对全县29名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助款项,激励他们为非遗项目的传承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签订年度工作协议,对传承人在项目传承、师带徒、非遗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达不到要求的申请相关部门取消传承人资格,从而打破了有传承人身份即可享受补助的状况,对稳定非遗传承人队伍、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