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分层监管,行业面临洗牌
在证明完“你妈是你妈”之后,在网络支付领域又出现了一道证明“你是你”的新题。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央行)7月31日就《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
然而,征求意见稿在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的出发点之外,却让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消费与网络金融的便捷性大打折扣,因此遭到了业内的争论。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意见稿也提出看法,认为监管层要求的多重验证方式,特别是手机数据认证难题有待攻克,国内没几家能做得到,支付行业将面临一次大洗牌。不过,央行近日回应:绝大多数消费者网络支付不受影响。
两类账户分层监管
这次征求意见,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
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意见稿第十六条(三)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办法正式出台,所有支付账户包括已经开通的账户都要执行,影响的不仅仅是新开立支付账户的人,几亿存量的支付用户都会面临四处补齐证明材料的大麻烦。
“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对银行卡快捷支付有确切的额度监管。”某银行网络银行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站在银行的角度看,仅仅通过手机验证码来进行快捷支付是不够安全的,所以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是出于对消费者的资金保护。
免费转账终结?
意见稿规定用户在开设网上账户时,需要用5种方式来验证身份。也就是说,未来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
有市场人士提出疑问: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5个机构来验证。也就是说,未来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
对此,央行相关人士解释,只要客户授权同意查询,支付机构和合作机构通过系统查验即可,不需去居委会,商业征信也可以,只要客户授权同意查询,支付机构和合作机构通过系统查验即可。也就是说,商业征信和身份证号都可以。
根据规定,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要去银行排队;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只能一家家银行卡去倒腾了。城市用户可去营业厅柜台、ATM机、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进行方便转账,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支持邮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银行也没有网银,所以没法用手机银行转账,现在把网络支付也封掉了,就只能去银行汇款了。
记者 顾颖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