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30.10.2014  12:58

组织新任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10月28日,根据省人防办党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2014年新任职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阿苏务千主持并讲话,6名新任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机关纪委同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6名新任职处以上领导干部简要介绍了个人情况,党组成员、副主任阿苏务千结合新任职领导干部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了逐个评价。根据相关要求,新任职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党组成员、副主任阿苏务千强调指出,此次集体廉政谈话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进行的,是办党组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一次廉政教育,更是一次思想交流。结合实际,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精神上的“”,是为官从政的基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不管道路是否坎坷、环境是否复杂,都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都要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只有这样,才能走得实、走得正、走得远;二是要坚持进取精神,作学习型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通过学习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需要,通过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坚持把学习当作一种情操,通过学习磨砺品格、濡养内涵,切实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进步。三是坚持求真务实,做务实型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飘浮不仅影响一个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而且误党误国。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吃透政策规定抓落实、强化宗旨意识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廉洁自律抓落实,做到讲真话、用真情、抓真事,以务实求真的作风推动单位建设创新发展;四是坚守法纪底线,做廉洁型领导干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等规定,做执行规定的模范;要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法制思维,作决策、抓工作,始终以法治思维指导落实,做依法行政的模范;要始终用“三严三实”规范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份之念,不触“高压线”、不碰红线,始终做政治上的清白人、经济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以实际行动树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人:5300000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