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发出通知要求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24.12.2015  13:24

      本报讯(记者 张杨) 近日,州纪委根据省纪委的部署,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围绕元旦、春节期间省纪委“八个严禁”和值班纪律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严查快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遏制,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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