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局组织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4.06.2017  17:35

为进一步净化全县清真食品市场,泸西县局联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扎实采取举措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前,须到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申请表》并经民族事务部门审查同意或发放《清真食品标志牌》后方可办理相应证照。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县清真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擅打“清真”和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取消“清真”食品经营资格,对未经民族事务部门审查同意或取得《清真食品标志牌》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补填《申请》备案或补办《清真食品标志牌》。

截至目前,共联合出动执法车辆8辆,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清真食品经营单位42户,发现不符清真食品经营单位1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