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州级政府部门由四十一个减少至三十二个

17.08.2015  18:18

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凡是属于企业自主全额投资的立项审批可以转变为在县市报备,不用在州级和县市级部门间来回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日前,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人指着“行政审批取消项目目录”向记者逐条介绍。

去年以来,红河州把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稳增长、调结构的“当头炮”,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简政放权为导向,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规范审批行为和程序,各项工作稳步快速推进。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中央、我省关于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红河州进一步整合优化组织结构,州级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缩减至32个,“”县市24个、“”县市23个、“”县市22个,且州、县不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州粮食局、国资委、金融办等12个部门不再单独保留,通过重组、职能划入相关机构等方式实现进一步优化整合。此外,为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不对称等问题,此轮机构改革不仅仅包含机构重组,更是对职责的整合,新组建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城乡规划局等5个部门,以此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州级政府组织体系。

与此同时,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红河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把有限的资源向事关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向重要民生保障工作和基层一线倾斜。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大对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规格、超职数、超职级配备领导干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瘦身”不是全部,职能转变才是重点。红河州委、州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州范围内,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并公开办事流程,减少盖章、发证、发放红头文件等事项。以建水县为试点,在全州开展“清章点证,减红清灰除黑”工作,按照10大类的统计方法共清理出行政权力2万多项。2014年,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4项,下放县(市)171项,调整实施机关和监管方式14项,州属各部门打开打包的审批项目145项,精简率达60%多,为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最。

今年7月1日起,红河州在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河综合保税区开展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今后,该州将创新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式,提高取消下放项目的“含金量”;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抓实权力清单清理和责任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构建横向到部门,纵向连接省、州、县市三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