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红河州实现减贫10.95万人

24.04.2015  16:28

201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等不利因素,以决不让一个贫困地区落伍、决不让一个贫困民族掉队的政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难攻坚,扎实有效推进区域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全州农村各项扶贫攻坚工作持续快速推进,全面开创了红河州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

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统计局核定反馈的2014年度红河州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底,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扶贫标准,全州农村扶贫对象人口从2013年底的82.6万人下降到2014年底的71.65万人,农村扶贫对象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12.5%,居全省地州市第3位(第1位是昭通市133.67万人,第2位是曲靖市79.91万人);当年实现减贫10.95万人,减贫人口数居全省16个州市第2位,仅次于昭通市(昭通实现减贫15.6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9.7%,下降3.2个百贫点,降幅比全省平均水平快0.9个百分点;当年减贫率为13.3%,降幅比全省平均快0.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收入保持平衡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2014年全州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497元,比上年增长15.7%,比全省、全州平均增幅高3.3、1.5个百分点;南部六县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867元,比上年增长14.6%,比全省、全州平均增幅高2.2、0.4个百分点。

县市减贫情况。一是 2014年底全州13县市农村扶贫对象总数前三位。元阳县14.03万人、红河县9.95万人、金平县9.32万人。 二是 2014年减贫人口总数前三位。元阳县1.54万人、绿春县1.30万人、红河县1.20万人。 三是 2014年减贫率前三位。全州13县市中个旧市19.25%、开远市18.83%、建水县17.3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县)中泸西县16.77%、石屏县13.99%、屏边县13.83%。 四是 2014年底贫困发生率前三位。屏边县47.89%、绿春县37.47%、元阳县35.34%。2014年全州及县市农村贫困状况见附表。

 

 

2014 年底全州及13县市农村贫困状况

 

 

序号

州及县市

年末农村扶贫对象(人)

当年减人口(人)

年末贫困发生率(%)

当年减贫率(%)

备 注

1

红河州

716494

109513

19.71

13.26

2

个旧市

8163

1946

4.39

19.25

3

开远市

18022

4181

9.96

18.83

4

蒙自市

50511

9868

17.54

16.34

5

屏边县

62030

9953

47.89

13.83

6

建水县

47748

9992

10.32

17.31

7

石屏县

28097

4569

9.87

13.99

8

弥勒市

35640

7062

7.79

16.54

9

泸西县

40429

8147

11.71

16.77

10

元阳县

140333

15413

35.34

9.90

11

红河县

99542

12048

33.15

10.80

12

金平县

93191

11385

27.81

10.89

13

绿春县

82170

13011

37.47

13.67

14

河口县

10618

1938

21.73

15.43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