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当街卖 昆明一男子获刑7个月

30.04.2016  10:28

    法律明文规定,管制刀具不允许携带或买卖,但昆明就有一年轻男子郎某,将管制刀具当玩具,当街售卖,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因涉嫌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郎某被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判处郎某7个月有期徒刑。

    去年11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单身公寓旁的道路上售卖弹簧刀、匕首等管制刀具。郎某以为他只是摆个地摊,赚点外快而已。不料晚上23时30分许,正在摆摊的郎某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缴获其携带的弹簧刀18把、匕首3把。经鉴定,涉案的21把刀具均属于管制刀具。

    侦查机关以被告人郎某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将案件移送官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官渡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郎某采用携带的方式将管制刀具带入公共场所进行售卖,其行为符合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予立案追诉的规定,遂以郎某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郎某辩称,他并不知道这些刀具是管制刀具,也不知道售卖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判决,判处被告人郎某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涉案的21把管制刀具依法予以罚没。“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检察官介绍,非法携带进入公共场所超过20把即为“情节严重”,就要受到刑法追究和处罚。(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