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云南省公安机关第八期司晋督警衔培训班在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开班
5月26日,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举行云南省公安机关第八期(综合类)司晋督警衔培训班开班典礼,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鸿彬,校长夏茂华、副校长张俊、张学武出席。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鸿彬,代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对各位参训民警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参训民警介绍了红河州概况和风土人情,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转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 到警校参加学习要转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认识到自己既是警察,更是学员,一定要放下警察的架子、沉下烦忙身子、安心学习。要增强学习动力,振奋精神,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一边学习知识、一边锤炼身体、一边放松心情。
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培训安全。 纪律是完成培训任务的保证,铁的纪律才能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为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学校要严格管理,认真考核,对一般性的问题要敢于管理,对原则性的问题不仅要通报所属地公安机关,更要向省公安厅报告。因此,在校学习期间,一定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警察各项纪律,用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平安学习、安全培训,平安而来、圆满而归。
包容环境条件、勤俭刻苦学习。 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建校20多年,曾经为红河、文山、思茅和玉溪等地州公安机关输送了数千名毕业生,培养了一批批公安业务骨干,立下了汗马功劳。学校正处于搬迁蒙自的建设阶段,作为搬迁过度时期的临时办学点,诸多条件不适应当前形势和培训任务的需要,教室、宿舍、食堂不适应情况相当明显,给参训民警带来极大的不便,许多地方不尽人意,希望各位给予理解和包容,克服生活上的困难,磨炼勤俭意志和艰苦奋斗的品德,埋头学习,顺利完成培训。同时,警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培训”的理念,努力关心民警,尽力教书育人,做到生活上关心、学习上帮助、管理上严格,用优良的方法促进民警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用优异成绩去检验教育、教学结果,团结和带领学员一道为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而共同努力。
开班典礼上,警校校长夏茂华向来自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等11个州市的72名民警介绍了红河警校的基本情况,强调了培训期间的纪律,要求各位参训民警转变角色,把自己当做一名普通学员全身心投入到培训中,争取人人过关,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