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第一天

06.05.2015  19:45
      5月4日是“五一”小长假上班的第一天,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
     
      上午8时整,镇康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窗口的法官们均已到位,开始了第一天的立案接待工作。8时刚过,当事人陈某即走入立案大厅,他成为镇康县法院为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位当事人。

      陈某来起诉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其向工作人员递交了诉讼材料,经过对诉讼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确定陈某的起诉请求及提供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后,立案法官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截至5月4日下午,镇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秩序井然,立案登记工作开头顺利。其中,接待群众来访10人次,当场立案2件。

      下步工作中,镇康县人民法院将对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