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395亿元
记者从云南省国税局获悉:自启动“营改增”以来,该局坚持依法治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在2016年给纳税人带来总量为394.91亿元的税收减负。
“营改增”新扩围的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个行业将减轻税收负担约58.33亿元。根据2015年云南省营业税收入占全国营业税收入的权重,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全国2016年营改增减税5000亿元测算,全省2016年营改增减税规模预计约100亿元。按7个月测算,减税规模预计58.33亿元。
受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扩围影响,预计下游行业可降低税收负担约85.73亿元。此次营改增全面实施,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下游行业企业取得新扩围四个行业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将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分享改革红利。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减税约29.92亿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15年数据测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使小微企业2016年减轻税负约29.92亿元。
四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减税5亿元。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15年完成的汇算清缴数据测算,云南国税贯彻执行这些政策预计2016年将减税5亿元。
根据2015年完成的汇算清缴数据测算,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2016年预计将达30.02亿元。
落实小排量乘用车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将为纳税人减负18.16亿元。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实施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根据2015年数据测算,2016年预计将减税18.16亿元。
落实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预计减税110.26亿元。根据2015年完成的汇算清缴数据测算,执行企业所得税减记收入、加计扣除、项目所得减免等优惠政策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10.26亿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落实货物劳务税其他优惠政策预计减税57.49亿元。根据2015年数据测算,执行鼓励节能环保、支持文化教育事业、支持三农、改善民生扶持再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将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57.49亿元。(云南网 记者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