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3个单位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全省地税系统中,楚雄州地税局、丽江市地税局和文山州丘北县地税局3个集体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推进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在创建过程中,楚雄州地税局、丽江市地税局和文山州丘北县地税局3家单位对照中央文明委颁布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按照省委、总局和省局关于文明单位创建的相关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创建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创建工作开展打牢了组织基础;二是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基础工作,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倡导文明餐桌、诵读道德经典、参与帮扶共建等活动如火如荼开展,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受益的良好局面;三是立足职能职责,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认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蹲企服务大活动”,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得到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各项工作赢得了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为最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局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