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环保局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08.01.2015  17:58

为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祥云县环保局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一是从2014年12月25日开始,在祥云电视台播出(1)修订 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二是以手机报的形式,发 送内容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的出台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 障。三是从12月25日开始,分别在县行政中心、县城龙翔公园和文化广场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内容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 1月1日起施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宣传口号。四是在《祥云时讯》报纸登载新环保法的宣传,内容有新《环保法》共 七章七十条、发表评论、亮点解读、访谈及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五是利用12月29日的赶集天,在县城龙翔公园的广场上,祥云县环保局邀请县人大农环委、司法 局共同开展新《环保法》的宣传活动。县环保局李德明局长、顾荣祥副局长到现场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 1月1日起施行”的宣传标语,共展出环保宣传展板12块,发放新《环保法》手册100多册、《祥云时讯》报纸200多份、环保宣传折页300多份、环保袋 500多个,活动现场群众达200多人。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新环保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形成人人关注、广为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广大群众对新《环境保护法》 有了一定的认识和进一步了解,为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创造了有利条件,对祥云县今后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