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组赴我省调研

24.10.2014  18:21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组赴我省调研

 

  10月21日至23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正部长级)杨元元率《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组一行8人到云南省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分别在昆明、曲靖市召开座谈会,针对《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中的焦点、难点以及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深入的听取了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参加了10月23日下午在震庄宾馆召开的座谈会,他结合工作实际,从明确主体责任、细化法律责任、留给地方一定立法空间、提高可操作性以及加强法律之间的衔接等方面对《矿山安全法》的修订发表了意见。调研组还赴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省法制办副主任黄旻,经济立法处处长王珲陪同调研组赴曲靖市进行了调研。

  昆明召开座谈会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

  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可明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部长级)杨元元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  旻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副司长彭高建

  在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调研

  在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