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国家生态县创建通过专家组技术评估
12日至13日,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专家评估组就石林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组一行经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和民意调查,一致认为,石林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5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同意石林县国家生态县建设通过技术评估。
12日,由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侯代军带队的专家评估组一行先后来到黑龙潭水库、乃古石林、万家欢生态种植基地等36个生态建设项目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并对照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对石林县创建工作文件、档案和有关技术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长期以来,石林县的生态创建工作一直走在云南省前列,2004年,石林县在昆明市率先提出“生态美县”战略,开始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通过十余年的努力,石林县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全县88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昆明市生态村,其中糯黑村和小箐村为国家级生态村。在此次评估中,石林县国家生态县5项基本条件、22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
昨日上午召开的评估汇报反馈会上,侯代军代表专家评估组对石林县生态建设表示肯定并提出,石林县要继续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希望石林县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听取专家组的意见反馈后,副市长王道兴对评估组和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对昆明市和石林县生态建设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王道兴强调,昆明市将以此次石林县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争当排头兵。
一直以来,昆明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08年就提出争创国家生态市的目标,此后历届市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均将“生态建设示范区的有关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2010年随着生态文明创建向农村延伸,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任务日益繁重,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创建办,初步形成了市、县、乡镇三级创建机构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石林、呈贡、西山、宜良、晋宁5个县区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命名,全市共有36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70个乡镇(街道)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命名,2个村(社区)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24个村(社区)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命名,1120个村(社区)获得市级生态村(社区)命名,各县(市、区)基本形成了“典型带动,整体推进”“串成线、连成片”的格局,全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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