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法院审结两起村官涉腐败案

29.09.2015  19:01

石屏法院审结两起村官涉腐败案


近日,石屏法院审理了两起村官贪污征地补偿款的案件,涉案人员有石屏县宝秀镇茴水村委会主任龙某、副主任张某、茴水村民小组组长普某等人。
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龙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石红高速公路建设征地面积的手段,挤占、侵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30余万元,归自己所有;被告人张某、普某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在征地测量过程中虚报征地面积,贪污征地补偿款归自己所有。
    “村官”贪污腐败直接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农村社会稳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不断深入的反腐败实践中,人们往往会把眼睛盯住“位高权重”者,容易忽视农村基层“村官”的腐败。别以为村干部“位小权轻”,有的只是“吃吃喝喝、多拿多占”,其实不然,小小“村官”腐败造成的危害同样很大,切不可小觑。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不断增加资金投入,“村官”大肆贪占已是群众口中怨声载道之实;再加上土地承包征用、工程招标等工作缺乏监管,“村官”违法犯罪明显增多。在有的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村集体则一贫如洗,农民群众深受其害。因此,应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治理“村官”腐败,谨防村干部违纪违法,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通讯员 石屏县人民法院 汤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