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滇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16.01.2015  13:00

12日至15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3督查组深入昆明、曲靖、文山、玉溪的企业和基层,对我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督查。15日,督查组向我省反馈督查意见,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整改。

督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徐绍川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抓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有力、行动迅速、措施过硬,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痛下决心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针对各行业领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加快发展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全省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同时,督查组客观指出我省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发展轻安全意识没有完全破除,“高度重视下的松懈麻痹症”不同程度存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十分薄弱,安全防范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组要求我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安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副省长刘慧晏出席督查意见反馈会议,对国家安监总局对云南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此次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对号入座,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认真反思工作中还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省安委办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督促作用,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好督查组的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