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到临沧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01.12.2014  11:59

共征询到意见建议42条


作者: 马云梅   来源: 临沧日报   点击数:2 更新时间:2014-12-1 8:59:23

 

11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莅临我市,在市中院会议室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征询代表、委员对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省政协常委、市政协主席郭惠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佳美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向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出席会议;11名省、市人大代表和11名省、市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刘宁笙和许绍政分别对2014年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省“两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听取情况通报后,与会代表和委员纷纷畅所欲言,对省“两院”情况通报表示非常满意,并提出了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加快乡(镇)巡回法庭建设步伐,做实基础性工作,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服务;加强省、市“两院”对重大案件的沟通衔接等意见建议。

查映伟对省“两院”工作通报表示满意。他说,当前司法机关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依法治国能否实现,党的领导是保证,严格司法是关键,公民守法是基础。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司法机关不仅要学习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更重要的是加强分析研究如何做好司法工作。一是研究如何严格司法的问题。严格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司法机关只有严格司法,才能保证社会稳定。二是研究如何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离不开司法服务,因此要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察权和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关系。三是研究如何处理好法、情、理的关系。当三者发生冲突时,必须以法为本、以法为基。四是研究怎样加强基层司法机构设置的问题。司法机构的设置要坚持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要把司法机构向乡(镇)延伸,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制的渴望。五是研究怎样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不能着重强调 “专家型”,而是要着力培养懂法律的专业司法队伍和熟悉基层、知民情的民本司法队伍。六是研究如何防范好最后一道防线的问题。

郭惠云对省、市“两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和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司法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国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把好入口关,加强学习培训,逐步建立遴选淘汰机制,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正确分析对待社会舆论,避免舆论的过度关注和媒体不规范报道干扰司法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案件办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对涉法、涉诉的上访案件,要探索建立总结相关机制。四是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并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偷盗电缆、井盖等基础公用设施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宁笙、许绍政表示,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有建设性、针对性、期待性,对促进今后“两院”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回去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将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推进“两院”工作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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