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
为切实加快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进程,确保改革落地生效,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从六个方面硬化工作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地深入推进改革。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实施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是当前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利于增加基层政府统筹能力和发展能力。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各地要以改革重点推进地区的经验和主要做法作为蓝本,加快构建制度体系建设,于2016年11月底前出台本地区推进改革的一揽子方案及配套制度措施。同时,各级财政和业务部门要相应配套出台本部门落实当地党委、政府深入推进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加强项目储备。各地要建立资金优化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强化资金整合统筹,坚决杜绝“撒胡椒面”和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搞平衡,并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切实将项目决策权下放到县(市、区)级。对拟使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全部纳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管理,强化项目审核、审批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到编报质量较高、实施效果明显的项目上,确保项目执行质优高效。
四是细化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各地要以省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工作任务为工作目标,层层细化科学分解,并指导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既定目标任务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和区域性绩效目标顺利完成。项目实施后,各州(市)要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升信息透明度。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审核、监管责任,对改革推进情况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同时,要按照预算公开管理的要求,及时公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配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省级将通过信息平台对各地的管理工作与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自动记录与实时跟踪;各地年度改革工作总结务必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对各地报送的材料及系统动态监控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