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林局长在省安委会会议上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在省安委会会议上的情况通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杨亚林
(2013年11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11月1日,李纪恒省长要求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监管,全力以赴确保全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四季度冲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刘慧晏副省长立即对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今天召开会议,就是为了认真落实省领导的指示要求。根据安排,我就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1至10月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团结协作,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依然严峻的态势。
1至10月,全省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139起、死亡1503人,同比增加123起、减少112人,分别上升3.06%、下降6.93%。发生较大事故54起、死亡233人,同比减少12起、71人,分别下降18.18%、23.36%,事故起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2.07%,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9起(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8起、死亡165人,分别占70.37%、70.82%;工矿商贸较大事故11起、死亡37人;煤矿较大事故4起、死亡28人;火灾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重大事故3起均为道路交通、死亡38人,同比增加2起、27人,分别上升200%和245.45%(其中:昆明市发生“2·0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保山市发生“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人;曲靖市发生“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685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1.11%,低于控制指标进度249人。
从行业分布看,工矿商贸事故149起、死亡191人,同比增加1起、3人,分别上升0.68% 、1.60%,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1.61%,低于控制指标进度67人。(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52起、死亡65人,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76.47%,低于控制指标进度6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4起、死亡3人,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37.5%,低于控制指标进度4人;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23起、死亡29人,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76.32%,低于控制指标进度3人;建筑施工事故45起、死亡60人,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8.97%,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3人;其他工矿商贸事故25起、死亡34人)。煤矿事故51起、死亡82人,同比增加1起、减少5人,分别上升2.00%、下降5.57%,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2%,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人。道路交通事故2324起、死亡1154人,同比减少857起、122人,分别下降26.94%、9.56%(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48起、死亡381人,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59.53%,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52人)。火灾事故1582起、死亡56人,同比增加1002起、30人,分别上升172.76%、115.38%(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42起、死亡11人,死亡人数全年度实行“零控制”,已超全年指标)。铁路运输事故23起、死亡16人,同比减少6起、增加4人,分别下降20.63%、上升33.33%,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72.73%,低于控制指标进度2人。农业机械事故10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6起、15人,分别下降61.54%、78.95%,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16%,低于控制指标进度37人。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未接报事故。
从州(市)情况看,16个州(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部分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形势较为严峻:昆明、红河、文山、楚雄和普洱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01起,死亡124人,分别占到总数的67.78%和64.92%,尤其昆明和红河较为突出;煤矿事故集中在昭通、曲靖和煤化工集团,共发生38起、死亡69人,分别占到总数的74.51%和81.15%。全省只有怒江和迪庆未发生较大事故,其余14个州(市)平均发生较大事故3.857起,昭通市发生12起,玉溪市和昆明市各发生5起,楚雄州、文山州、版纳州和大理州各发生4起,曲靖市好和普洱市各发生3起,红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和临沧市各发生2起。昭通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较大事故起数已超全年控制指标,保山市、德宏州与年度控制指标持平,其他11个州(市)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6月份以来,通过开展全覆盖、精细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彻查了隐患、推动了整改,大检查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虽然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有所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稳定。但是,我省火灾事故和工矿商贸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暴露出我省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还十分突出,隐患和问题大量存在,重大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严峻。
10月30日,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指出我省事故指标在全国排位靠前:1—9月我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排全国第15位,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4.3%;较大事故排全国第11位,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5.2%;重大事故排全国第2位,发生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全年指标的1.5倍。同时,要求及时将前三季度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流媒体公布重特大事故排名情况,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省安委办将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时分析排名,通报和公布有关情况。这里我通报几个州(市)1至10在全省的排名情况,根据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第1位是昭通市,死亡6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82.43%;第2位是楚雄州,死亡47人,占全年控制指标78.33%;第3位是保山市,死亡37人,占全年控制指标75.51%。根据较大事故起数,第1位是西双版纳州,发生4起,是全年控制指标的2倍;第2位是昭通市,发生12起,是全年控制指标的1.33倍;第3位是玉溪市,发生5起,是全年控制指标的1.25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强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位推动,领导有力。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连续两次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就安全生产工作作重要讲话。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20项重点督查的重要工作之一,挂牌督办大检查发现的52项重大隐患。6月9日,秦光荣书记和李纪恒省长分别批示,李纪恒省长6月13日、9月13日两次专题听取汇报,刘慧晏副省长5次批示、3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9月25日,李纪恒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安委会立即召开全体会议集体学习;省安委办组织8个组,采取上门宣贯的方式,面对面地向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和政府常务副职宣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百分之百把专题学习宣传材料交到州(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常务副职手上;各州(市)、县由政府“一把手”主持,党委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在学习宣传材料上签字。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要求,规范运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份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 为原则,以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表格式精细化检查。按照“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要求,实施规范化、精细化、表格式的检查,检查结果由企业、部门、各级政府检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认可,并严格建立档案,把基础工作做深做实,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分片区督查、责任制包干。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建、交通运输、质监、安监、煤监8个省级部门各包干2个州、市,从动员部署到整改隐患和存在问题包干到底。从6月20日开始,各牵头单位每月由厅级领导带队督查所负责州、市的大检查工作。三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举报奖励、约谈通报、黑名单、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证否决”等制度。对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此次大检查突破了常规的检查模式,采取表格式、精细化检查,逐项对标自查、逐条登记汇总、层层签字认可、逐级组织上报,进行网络填报的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达到了摸清家底、明确责任、推动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9月30日,全省统计上报的52689户企业、65916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均100%开展了自查。全省共查出一般隐患21.88万项,已整改21.12万项,整改率96.53%;查出重大隐患587项,已整改260项,其余327项100%落实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取缔关闭企业255户,停产整顿企业444户、单位91个,限期整改企业2854户、单位2500个,实施经济处罚2131万元,追究责任113人。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8月15日至31日,省级各有关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家组,深入企业开展了暗访抽查。省工业信息化委对全省15个民爆生产点、10个民爆销售企业和5户武器装备科研单位进行了检查,整改消除隐患159项。省公安厅聘请专家和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扎实开展火灾隐患、非法违法、道路交通暗访检查活动,取缔非法经营82家,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5人,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2906起。省国土资源厅对16个州(市)开展专项督查,共立案166件,结案153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件14人,收缴罚没款共247.31万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施工机械、脚手架、彩钢板等专项检查,暂扣6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5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省交通运输厅聘请专家53人,随机抽查公路建设、管养和通航水域、运输企业75户、单位34家,共提出整改意见153条。省质监局派出暗访抽查组8个,累计抽查60家涉危、涉氨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并整改隐患70条。省安全监管局组织17个暗访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的99家企业进行随机暗访检查,共排查出重大隐患74条、一般隐患1800条,下达执法文书99份,责令71户企业限期整改、28户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云南煤监局对14个州(市)、49个县(市、区)和186个煤矿进行检查,查出整改隐患1482条。教育、水利、农业、旅游、铁路、电力、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也都结合大检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了一大批问题和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发现了一批突出的问题和隐患。通过随机督查检查,反映出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部分企业无完备的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无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和民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边建设边生产,矿山企业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个别地区盗采矿产资源、农用车和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不彻底,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细致,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不少隐患,事故易发多发。被暗访抽查的玉溪某企业2012年共发生各类工伤事故253起,今年1至8月又发生167起,7月份还发生了2起事故各死亡1人。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基础差,监管任务重。我省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普遍规模小、基础差,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低;道路交通等外公路通车里程长,临水、临崖、弯急、长下坡路段安全防护设施不足,通行条件极其恶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四是少数地区和部门监管懈怠,执法不严。工作方法简单,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推进工作缓慢,对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
三、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虽然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须认真总结反思,切实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机制和方法,认真整改落实每一个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必须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的实际,针对年终岁末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非常手段,千方百计抓好这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近期,省委常委会将专题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将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深刻理解“底线” 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把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认真整改问题和隐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报了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省安委会已专门向相关部门发文进行了交办。有句话说“名医治未病,而非治已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是预防事故。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查找监管行业领域与“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的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存在的差距,切实把监管底数摸清、对象搞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经验,创新方法,不断完善表格式、精细化检查办法,健全购买专家服务机制,坚持举报奖励机制,完善随机督查检查机制,巩固成果,探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时,要坚持“黑名单”制度,把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非法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将存在问题通报有关部门。
(三)继续开展分片包干督查。今天会议以后,发改、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质监、安监、煤监8个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由厅级领导带队,对包干州、市进行督查,随机督查一些县乡政府和企业,检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重点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管控情况,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四)认真履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铁路、民航、电力、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消除隐患,切实盯防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8月以来,瓦斯事故突出:8月5日,昭通昭阳区北闸镇非法煤井瓦斯爆炸、8人死亡;9月1日,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白龙山煤矿一号井煤与瓦斯突出、9人死亡;10月22日,曲靖市宣威市田坝镇红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2人死亡;11月2日,大理州祥云县云南驿大海子探矿点瓦斯爆炸、3人死亡。对此,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托管煤矿的安全监管,坚决改变托而不管、监管缺失的现状,凡是监管责任不落实的一律先停止一切活动,待整顿落实后方可恢复生产。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依法严处重罚有关责任人。对“私挖滥采”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五)提前谋划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关,很多工作即将收官,我们要全力以赴,为冲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明年的工作,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化“打非治违”, 痛下决心狠抓矿山整顿关闭,深化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表格式精细化检查、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社会举报奖励、随机督查、黑名单等长效机制,等等,作为重点进行谋划和思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自然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整治淘汰143个煤矿的巷道式采煤方法。关闭736座小型非煤矿山,切实提高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通力合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第四季度各行业领域生产任务十分紧迫,安全生产压力倍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四风、转作风”为契机,树立“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把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我的通报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