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交办201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18.03.2019  10:42

  2019年3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1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厅办公室简要通报了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接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向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发了拟交办的建议(提案);与会同志围绕如何进一步办理好建议(提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受厅长张纪华委托,副厅长兰骏出席会议并讲话。

  兰骏副厅长指出,近年来我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数量占比明显增加,反映出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关注。作为省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厅各处室、单位要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程序上严格规范、行动上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水平,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为努力建设中国美丽省份、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兰骏副厅长强调,具体办理工作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办理工作自觉性。具体承办处室要自觉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新时期新要求结合起来,与本处室推进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研究、协调推进,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敢于担当,力求实效。二是加强面商,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主办处室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和要求,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形成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三是注重协作,促进办理工作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既各尽其责更通力协作,在互动和沟通中形成合力,保证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答复的完整性。我厅牵头办理的,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征求协办(会办)单位的意见,避免出现较大分歧。四是提高时效,确保建议(提案)按时保质办结。在保证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承办处室务必按时限要求办理并答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