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经营机构牌照申请正式开闸——云南省鼓励探索新业态在滇落地

04.07.2015  00:43

   记者近日获悉,省金融办正联合省供销社、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云南保监局等,鼓励支持州市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与农民联结紧密、组织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效率较高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相互保险机构的主发起社员。

  今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意味着长期处于我国保险业主流视野之外的相互制保险获得了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视,其经营牌照申请正式开闸。为推动相互保险这一普惠保险金融组织业态能够在我省进行探索实践,省金融办联合省供销社及云南保监局,赴浙江、黑龙江两省学习调研后认为,在云南探索发展相互保险组织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更好地为广大农户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简便灵活、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使保险惠及更多百姓。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市场主体意愿及当地政府支持情况等,重点选取工作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当地具有较高威望,并明确承诺作为主发起社员的组织作为主发起社员进行重点培育。并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国保监会发起设立保险机构的要求,指导和帮助主发起会员有效落实筹建申请相关条件,力争在多方协力推动下,争取中国保监会同意我省开展相互保险试点,使相互保险这一新型保险组织形式在我省创新实践取得成功。(完)(记者 李莎)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