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学习培训班

30.10.2014  14:09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学习培训班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学习培训班在昆明开班,省局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全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领导,医疗器械监管处(科)负责人、法规处(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负责人100余人参训。省局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特邀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王者雄专员,法制司刘继红副处长亲临授课,重点围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医疗器械的新要求、新规定、新特点,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不良事件监测、召回等环节监管工作进行了解读、研讨和交流。

      林玉孝总监指出,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发布实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为实现科学监管、高效监管、依法监管搭建了法规平台,为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对于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提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

      林玉孝总监强调,在新法规学习中要抓住重点,结合实际,把新条例和配套法规学深、学透,要重点掌握新法规的新理念,要重点分析研判医疗器械监管的新常态,要把学习新法规与把握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相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培训,尽快领会法规实质,掌握法规内容,明晰法规要求,融汇贯通,做好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

林玉孝总监要求,各各单位要以新法规发布实施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和思考,对照年初提出的全省医疗器械工作要点和签订的工作目标,查缺补漏,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为2014年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各各单位在做好社会宣传的同时,要开展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行政行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质量主体意识。

        二是要抓好新法规的贯彻实施。要尽快梳理和调整许可程序、内容和时限,依法公示,严格执行新法规要求,确保新法规实施和执行的平稳过渡。

        三是要继续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继续巩固和发展“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成果,对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四是要狠抓监管责任落实。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五是要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要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在监管职责范围内,以规范保平安,以安全促发展。

六是要提前谋划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提前谋划,大胆探索医疗器械监管的新方法和新路子,拿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对策,确保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 医疗器械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