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培训民事检察业务 有效提升监督水平 ——全省首届最大规模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

21.08.2017  09:43

8月14日至18日,省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举办了全省首届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是省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设后首次开展的最大规模的全省民事检察实务培训,培训覆盖了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民事检察人员,参训学员达270人。这次培训得到了省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在研究培训班举办规模上,李宁检察长指示,在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势在必行。决定扩大培训规模至全省各基层院。

会上,省院副检察长沈曙昆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讲话。沈曙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强调民事检察监督业务涵盖面广,涉及法律关系较多、较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各类新的民事法律规范相继发布,特别是今年发布的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等都对民事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法律适用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沈曙昆要求,所有参训学员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加强消化吸收,将理论知识有效运用到今后的民事检察业务工作中,为扎实做好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省院民事检察处精心策划这次全省培训,根据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邀请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孙鹏,全国优秀法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杜跃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长张广川、立案二庭资深法官王鹏从理论到实务进行授课。同时,省院民事检察处张迅处长和业务骨干卢义颖检察官也为参训人员授课,培训涵盖了民事检察工作中的诉讼结果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三项内容。

孙鹏教授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制的缓和与扩张》为题将高深的《民法总则》理论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作了解读,参训学员从工作观念到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今年10月1日以后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贯彻执行《民法总则》作了很好的铺垫;杜跃林庭长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的讲解,使参训学员不仅开阔了视野,而且学习了经验;张广川处长关于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实务的讲解,为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途径;王鹏法官关于民事申诉案件审查实务的讲解,使参训学员对民事监督抗诉案件如何把握抗点更加清晰;省院民事检察处张迅处长和卢义颖检察官对民事诉讼结果监督案件办理和《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讲解,为参训学员下一步加强抗诉工作和更好地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具操作性的方式方法。

此次培训班,各地积极报名参训,会上参训学员精力集中,认真听课,秩序井然。参训学员对这次民事检察业务培训普遍反映良好,认为培训教师选任有水平、有针对性,课程设置符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授课内容丰富多采、诙谐幽默,大家从培训中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新方法,启发了工作思路,增强工作信心,为更好地做好民事检察工作加足油、鼓足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