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境监测站完成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24.09.2015  18:38

9月21日,根据玉溪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开展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玉环站发【2015】12号)文件要求,以玉溪市环境监测站总工程师金文刚为组长的核查组成员对新平县环境监测站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圆满完成核查内容。

根据污染源监测质控检查标准,核查组成员对新平环境监测站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管理、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控、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等痕迹材料进行系统核查。通过核查,核查组对新平县环境监测站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工作给予了肯定,也提出了部分核查意见,如实验室改造不合理,仪器设备维护、运行记录不全,无废气采样原始记录表等反馈意见。根据总分30分评分标准,新平县环境监测站取得了25.6分,圆满完成了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工作。

通过这次核查,新平县环境监测站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对核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并逐项进行修改和完善,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使整个环境监测工作流程做到流转清晰,记录齐全,运行规范,为2016年初的计量认证复评审奠定良好的基础。